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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高學歷職業婦女有時間逛街買保養品,
卻不喜歡打掃做家事,根據調查,
四成以上職業婦女一周只打掃一次,
有兩成單身女性則是超過兩星期才打掃一次,
是外在光鮮內在邋遢的干物女...。
(原文)

這則新聞真是令人怒從中來。

有誰可以告訴我哪一個人工作回家累得半死還喜歡打掃做家事?
假如平時就保持整潔,兩個星期打掃家裡一次會很少嗎?
女性沒打掃,也許是其他家人幫忙打掃,難道記者認為做家事是女性的天職?
最後,不喜歡打掃不代表一個人骯髒,
這樣就叫人干物女是什麼狗屁邏輯!

瑞典的吸塵器公司做這種民調,
是為了了解產品的target customer是誰,是商業需求。
結果這位記者竟然自己做出了台灣有兩成女性是干物女的白癡結論!
(我以為這篇作者一定是隻大沙豬,結果這位聯合報的仝(ㄊㄨㄥˊ)澤蓉大記者竟然是個女的。)

另外,撇開記者腦殘不談,
我實在很不喜歡「干物女」這詞。
家本來就是個讓自己放輕鬆、不用拘束的地方,
女生在家裡邋遢點到底礙到誰了?

(這真是部好漫畫,可惜後面劇情虛了.......)

工作完回家東西亂丟、換穿寬鬆衣物、翹二郎腿躺在沙發上看電視,
或是假日睡到自然醒不出門、不換睡衣等是人人都會有的惰性,
為什麼身為女性閒在家裡就要被冠上「干物女」而被揶揄?(「宅男」指的是ACG愛好者,別搞錯了)

男生下了班在家可以只穿內褲,
女生在家卻要維持光鮮亮麗,不能頭髮亂綁、穿運動短褲?

立宏,哩來公誇賣,這公平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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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ngm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